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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周记

时间:2024-03-31 22:07:26
【必备】高一周记四篇

【必备】高一周记四篇

时间过得太快,让人猝不及防,转眼一周又过去了,我们对人和事情也有了新的看法,是时候在周记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。为了让您不再为写周记头疼,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一周记4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高一周记 篇1

之所以有这个标题,刚才看见了我的前桌重新将她的马尾扎起。将皮筋从贴近头皮那里,一点点的顺着头发的发末摘下,又重新扎好,细微的静电声,让我突然想起前几天问她们的问题“为什么不留长发呢?”“长头发多难洗啊”

真的是这样吗?,有感而发为了不会忘记,现在就将它记下,不知从何说起,也不知该从何说起,作为一个男生可能不了解长发飘飘背后下那种种的烦恼,但我依旧肯定每个女孩都应该有一个养长发的梦啊,无论这个女孩是美是丑,长发可以说是古代礼仪之邦的中国最为盛产的物品之一,那时无论男女老幼都有着长长的头发,那时是封建压迫下不得已而为之,可那一头长发可以说是美女的代表词,婉约、柔美、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,活泼、阳光、充满正能量的元气少女,还是清纯、可爱,永远长不大的小萝莉。无疑,长发虽说难洗,但各种美丽的发髻,各种长发在阳光下的飞舞。作为天性爱美的女生们,不应该仅仅是因为难洗就退缩了吧,究竟为何长发日渐变得稀少,我不想去求原因,也许是因为它随着封建制度而消亡了吧,被半长不短的小马尾代替了,或许是因为时代的变迁,人们对美的要求不同了吧,但我依旧想信,每个女孩都有一个养长头发的梦想,就像我们每个男人都曾当过武侠一般,两者的区别很明显,前者很容易实现,至少相比后者来说,只要坚持就可,无需更多的关心,呵护,正如此我想问“为什么不留长发呢?”“因为长发多难洗啊。”呵,惑矣,不明其意,乱矣,思其所不能,愁矣,忘其所思之,散矣。

“每个人活在这个世上,究竟为何,我想了想,也许它们是想证明自己,它一直存在着;人活着其实就是被他人证明自己还活着,不是吗?”

高一周记 篇2

寻你繁华一世,末了,终不过是“落花人影两相对”。——题记

空气里飘着浅浅的寂寞,那些慢慢抽离的破碎记忆,正在阳光下,碎的斑斓,碎的纷飞。那些永远铭记的往事似无法改变的境遇,正慢慢地,远离阵痛的心。

秋天,街道两边的银杏树叶都变成了金色,落在地上,脚踩上去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,颓败的声音,也意味着新的轮回吧。依稀记得,那夏日里,树的影子在地上显出斑驳的光影,亦深亦浅,层叠交错着,抹上一层梦幻,给人无尽遐想。而如今,却只剩一树苍白了。

车子在路上飞驰,风景与人潮急速后退,好像是一场黑色的梦,被吞噬,被分开,被埋葬远方。年少啊,青春啊,我们的梦啊。那青鸟飞来的方向,是否就是幸福。

我们需要一些回忆来喂养寂寥,典当一些日子来滋润情怀。有时候,一份清淡,更能历久迷香;一种无意,更能让人魂牵梦萦;一种简约,更可以维系一生。也许每个人的初衷都只有一份简约的追求,或期待一场温润的雨,或期待盼望一株茉莉花开,或等候一个远行的归人。

我们在自己的那座城里筑梦,不求闻达于世,但是终究还是希望可以留下些什么,仅仅是为了被某个人记起。

张爱玲说过:“在这光怪陆离的人间,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。”我们都是上帝的囚徒,带着枷锁的木偶。但是,我们有自己的思想。所以,盘古开天劈地;所以,牛顿被苹果砸中了;所以,莱特兄弟拥有了飞行的梦想。人因梦而美。

依稀记得,自己的第一个梦想是当个植树工人,那是多少年未见得流年了,久的好好像被时光忘记了。记忆里,因为拥有第一个梦想的我,笑得好美丽。记得五岁那年,我看到一棵受伤的小树,便下定决心要保护它。于是,日复一日的,我坚持着为小树浇水,为它施肥,将它当成朋友,单纯的毫无理由的想要保护小树。绿绿的叶子,小小的枝干,可爱的肆无忌惮。就这样,我见证了一个生命的成长。而那棵小树,也成了我的荫蔽,它也以它的方式守护着我。曦辉中,那份纯真,却怎么也寻不回了。

今天,我又来到当年种下的小树前,耳畔,似乎又传来了阵阵笑声。轻抚那树的枝干,与它想拥,一切已无言。

那时候时光悠悠,夕阳重重,只是那花鸟依旧人已不同。

寻梦寻梦,寻了一世繁华,转眼一刹,不过是在寻我初来时清水盈盈,莞尔清眸。——尾记

高一周记 篇3

放暑假了,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和小伙伴一起打羽毛球。

这天,我拿上羽毛球又和小伙伴打起了羽毛球。第一局:我和范勐对打。范勐发球,只见他左手把球往上一抛,右手拿着球拍一挥,羽毛球像脱膛的子弹飞了过来,好像要冲破一道防线。说时迟那时快,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飞过来的羽毛球将球拍用劲一挥,羽毛球被打了回去。此时,范勐把球拍向球挥去,但是球拍偏了一点,我得一分。

我奋力地和范勐打着,我左一拍右一拍,前一拍后一拍,我满场子跑,累得上气不接下气。这时,范勐想打一个高球,一招定输赢,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我一蹦,举起球拍快速的狠狠地把球打了回去,他没反应过来,所以又丢失一分。

这一局我们打得又紧张又激烈。我战无不胜,范勐被打得落花流水、威风大减。最后得分是11:4,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,我11分,范勐4分。耶!范勐却一副沮丧的.表情。

第二局开始,还是范勐发球。范勐不服,这个球来势凶猛,我好不容易才把球往下扣了回去。此时范勐一个箭步冲上来,猛地一回打,羽毛球像离弦的箭一样快速反弹了回来,这回我还没反应过来,球就落地了,范勐得一分,比赛越来越激烈了。

当得分是6:6时,我见还不分胜负,便大吼一声:“范勐!吃我一个‘横扫千军’吧!”范勐也大喊一声:“哼!我可是不容易被扫掉的,看招!”我做好了准备——“横扫千军!”等球打过来,我身体微微一蹲,球拍一横,“嗖”地一声,我敏捷的把球打了回去。范勐想接住球,举起球拍奋力一拍,可是太迟了,他扑了个空,球已经“啪”的一声落到了地上。这一局的得分是11:6。

见我屡战屡胜,范勐不得不认输了。比赛就这样结束了。这几局球赛太精彩、太激烈了!打羽毛球不仅可以锻炼身体,增强毅力,还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。我喜欢打羽毛球。

高一周记 篇4

说到春,耳边就只剩不断的雨声。这个周末,雨也照样飘洒,朦胧中披上一身轻纱,远处的楼房就溶在奶白色中了。

我不很喜欢连绵的扭捏的春雨,但雨也有雨的乐趣。我曾经有个小愿望,是拥有一把透明的伞,最好是浅绿的,这样我在雨天撑伞时,抬头就能看到轻盈的雨丝在伞上跳跃,凝成的水珠缓缓滑到伞的边缘。雨小到不必撑伞时,我抬头看天,看见雨水零零散散地下来,在夜里划出一道道银白的弧线。落在我的脸上,眼里。

模糊里记得曾经看过一篇雨游公园的文章,当时是极向往的。现在也会想起,我撑着透明的伞,从水帘里看一片新绿。蔓延的绿使树木摇摇欲坠,浓重得要坠下似的。那美极了。我溺在充满新生气息的绿色海洋里,不是那种温润的碧玉,而是更跳脱一些的——春的颜色。春天实在太适合新绿了!而雨雾又使它变得优雅、神秘。我的春天总是潮湿的,春给我带来无边无际的绿,向没有尽头的远方尽情地奔跑,让世界都渗透绿色。

我自然喜欢晴天,阳光明媚的时候花朵就是一块蜜糖,甜津津的、暖洋洋的,又带着类似柠檬或薄荷的清香。这种春的下午显然适合我去一回图书馆,在令人放松的午后用手指摩挲书页上的浅浅墨香。

阳光下的春天像个无虑的仙子,而我则更喜欢夜幕下优雅的精灵。春天里,万物都是发自内心地喜悦着。我在白天惊喜于万物的变化,又在夜晚细听雨点轻轻叩响书房的玻璃,奏出纯净的乐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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